当然了,史邯做的这一切,陈思敏会不明白吗?
他当然明白了!
先用媒体把孟大勇的涉黑涉恶的违法犯罪活动定义成个人行为,然后再以县委书记靳开江要求自己召开发布会,通过媒体把自己抬高,用小案换取大名声!
不出意外的话,此案一结,省里就要对自己调用了,只是不知道会去哪儿?
不过刘雯雯一家呢?他们会同意事情到此结束吗?
陈思敏思忖良久,最后无奈的叹了口气。
以他对史邯的了解,这个人不出手则已,一旦出手就不会留有余地!刘雯雯一家估计已经被其用金钱或者利益收买了!
陈思敏无奈的看向窗外。
此地不是鱼跃龙门的好地方,相反的,更像是一处困龙井,条条枷锁牵制着他,让他挥拳都用不上力!
……
果然不出陈思敏所料,8月10日,永宁镇派出所所长助理李广军向纪检部门投案自首。
据纪检部门提供的材料,李广军在其任永宁镇派出所所长助理期间,多次为孟大勇提供‘方便’,以此收取孟大勇贿赂7.2万元。刘雯雯一家的遭遇,李广军也知情,并出面替孟大勇商谈‘和解’。
对于李广军的投案自首,J县公安局和永宁镇派出所都做了正面回应。
以下是永宁镇派出所所长孙伟发表的声明:
「针对我所助理李广军同志投案自首一事,我在此表达我的观点。首先,我要强调的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李广军同志的投案自首行为,体现了其对自己所犯错误的认识和悔改之心,这在一定程度上展现了其对法律的尊重和对正义的追求。作为一名执法人员,李广军同志本应恪守职责,维护法律尊严,但其未能做到这一点,这是非常令人遗憾的。然而,他的自首行为也反映了一种勇于面对错误、敢于承担责任的勇气。我们相信,通过法律的审判和教育,可以帮助他更好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有机会改正和弥补。对于我所而言,这是一次沉痛的教训。我们将以此为契机,加强对全体干警的法治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确保每一名警察都能够严于律己,公正执法。同时,我们也将配合有关部门,深入调查此案,绝不姑息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坚决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我们呼吁社会各界继续监督我们的工作,共同营造一个清正廉洁、公正高效的执法环境。对于任何违法犯罪行为,我们都将依法予以查处,绝不容忍。我们也相信,通过不断的努力和改进,我们可以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最后,我代表永宁镇派出所,对因李广军同志行为受到影响的群众表示诚挚的歉意,并承诺我们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我们坚信,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我们一定能够克服困难,不断提升执法水平,更好地服务人民。」
媒体对于孙伟的声明作出了评价:孙伟所长的声明体现了一名执法机关领导的责任感和对法律的尊重。他的表态不仅对李广军的自首行为给予了客观评价,也表达了对事件的深刻反思和对未来工作的承诺。这种公开透明的态度有助于维护公众对执法机关的信任,并为构建更加公正的法治社会树立了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