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施红南堂>玄幻奇幻>姐弟俩拔萝卜又痛又叫 > 第四章-眼瞎的一群人
    陈文的军法分为两部分,上半部分被称之🀘☫为条例,下半部份则直接🜔叫做军法。

    条例乃是适用于⛾日常作息、训练和非战争状态的纪律,包括陈文在中午时便开始执行的按照小队吃饭、睡觉和优先下属用餐在内,都在条例的范畴之内,可以说是吃喝拉撒睡没有不管的地方;而从下午开始的训练和绝大多数非战争状🝪🎁🎇态的情况也在条例的管辖范围之内。

    陈文的条例在刑罚上移除了明军军法中的例如割🈬🁝🆰鼻、切耳、穿箭游营在内的所有肉刑,惩罚的方式也主要由鞭笞和军🃟🙆🈌棍组成,很少有斩首的刑罚。至于他本来打算的包括打扫营房在内的刑罚,则被那三个千总军官认为是有侮辱士卒尊严的倾向,和陈文的条例精神不相符而被🝌取消了。

    这让陈文颇有些莫名其妙,当初他准备取消肉刑时以其有侮辱性质为由,被这三个家伙不置可否,甚至暗🄤⛍地里嗤之以鼻,而在打扫营房这个问题上却被认定是有损害士兵的尊严,真不知道是谁在侮辱士卒的尊严?

    如果一个军官或士兵正式融🊸🕄入了这支军队的团体之中,那么最为繁复,且占据条例中绝大多数的日常作息条例就基本上不可能被触犯,至于剩下的数量并不多,陈文觉得就是傻子也能记下来,记不下来的挨两次皮鞭或者军棍也会记住的。

    和条例不同,军法🂐🎀部分很短,包括战争🛢🞂状态的行军、扎营和战场纪律以及一些特殊情况。

    而军法部🉵分除了同样移除了肉刑外,与条例的处罚力度截然🈴不同,几乎是全部以斩首的形式出现,少有鞭笞和杖责,尤其是在战场纪律📰🞟上最为明显。

    “临阵,伍长阵亡而🂃🌉☻所在伍无斩获者,斩全伍;队长阵亡而所在队无斩获者,斩全队;哨长阵亡而所在哨🄤⛍无斩获者,斩全部队长…🊨…”

    这是当年戚家军曾经使用过的军法,被🛢🞂陈文全盘继承了下来。对此,除了吴登科和楼继业这样的戚家军子弟外,即便如李瑞鑫这样的辽东人士也认为这样的刑罚是理所当然的。

    早在陈文讲完条例之时,士兵们就普遍感叹于较之明军军法陈文的处罚力度过轻,只是没有人敢于当场议论,毕竟陈文在此宣读的条例第一条就是关于主帅发言,下属未经允许便高声议论或窃窃私语的处罚条例,尤其是在军官和镇抚兵🔟们一双双写满了警惕的眼睛注视下,更是没有人敢于去成为典型。

    对于他们而言,明军军法中的肉刑实在让人无法接受,毕竟🈴鼻子耳朵什么的割下去可就长不出来了。成了残疾不光影响自身的形象和感📰🞟官,就连娶媳妇都深受影响,这也是他们入营以来最大的担忧。

    而陈文所修改的条例将所有肉刑全部取消,改由鞭笞和杖责来进行惩罚。虽然皮鞭和军棍打下去还是很疼,但起码不至于成为残废了,这让他们对陈文心怀感激同时也觉得这🙻个主帅还是有些文人的妇人之仁。

    但是,这样不更好吗?

    只可惜,幸福的时光过去的太快,当陈文开始讲解那绝对称得上严酷的军法时,每个士兵的心中的窃喜都一🛁🙘🊮下子变得荡然无存。而一部分提前就知道个大概的军官们则在看到他们属下表情的同时,流露出了或是幸灾乐祸、或是兔死狐悲的念头,毕竟这些动辄斩首连坐的军法一样🔬🃩适用于他们每一个人。

    当然,也同样适用于陈文本人!

    只是陈文知道🍕🇺,⛾除了严酷的军法,戚⚧📰🞞家军每个倭寇斩首的赏额更是高达四十两白银!

    在万历年间,一两白银能够购买两石大米,也就是将近四百斤,四十两也就是不到一万六千斤!而戚家军抗倭基本是在嘉靖年间,那时隆庆开海还没有开🚪🖍👚始,海外的白银也还🙻没有大规模的涌入中国,白银的购买力只会更高。

    一面是动辄斩首连坐的严酷军法,一面是获取几个斩首就可以在家🜔乡买房子置田土娶妻室雇佃户的高额赏银,这就是除去对倭寇的仇恨外,戚家军强悍战斗力的来源之一。也难怪戚🃡🙗🊠家军在面对倭寇时几乎很少有俘虏,只要能斩首的全🝪🎁🎇部被拿去换银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