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三十七年,七月初十

    起义军攻破雍畿,皇城陷落。

    那天的雨仿佛下的格外的大,有一种不把城中的血污冲刷干净不罢休的架势。

    倾盆而下的雨落声配着哒哒的马蹄声和铁甲摩擦的铮鸣之声,让本就纷扰着想要逃离这座都城的天潢贵胄和贵女公子们更显慌乱,彻夜的肃杀声过后,这座在风雨中飘摇伫立了三百多年的都城,终于迎来了它的末日。

    天将破晓,薛琳琅带着身后的十万大军,撞开宫禁,浩浩荡荡的闯进了这座天下间最富贵的地方。

    “来了,你们总算是来了,朕已经等了好久了!”御座上的皇帝披头散发,酒爵里澄净的美酒沾湿了襟前的团龙纹绣。

    薛琳琅皱了皱眉,这大殿里有一股子弥久不散的腥臭味,比之皇城外那尸体堆里也差不到哪儿去,再仔细看,那御阶之下,堆满了身着锦衣华服的尸体,尸体下蜿蜒出一条黑红腥臭的小河。

    “你在看什么?”皇帝疯疯癫癫的笑了笑,顺着薛琳琅的目光看去,“你在想,他们是谁,对吗?”

    皇帝将酒爵扔开,顺着御阶骨碌骨碌的滚落到薛琳琅身前,而后拔出身侧本是装饰用的长剑,用手轻轻敲了两下,清亮的铮鸣声穿透了整个大殿。

    “他们是朕的孩子。”皇帝依旧在笑,还指着那堆尸体一一介绍起来,“那个是朕的大儿子,他出生的时候啊,朕是那么高兴,恨不得把全天下最好的东西都给他,后来他长大了,也不再那么听话了,可他依旧是朕最疼爱的孩子。”

    “那个是朕的小女儿,安宁公主,她是朕最喜欢的女人为朕生下的,她也是朕最宝贵的珍宝,只要她笑一笑,朕恨不得上天将星星都摘给她。”

    确实得宠,得宠到仗杀驸马,竟无人敢申冤屈。

    “那个是朕的嫡长孙,天资聪颖,四岁的时候便能出口成章,他是朕的传承希望,更是大燕的传承希望,可如今,朕亲手杀了他。”

    确实聪颖,只可惜大燕朝的百姓等不下去了,他们实在熬不到这位明君登基了。

    ……

    皇帝又指了很多人,指到其中一个重紫华服的中年人的时候,还未等开口介绍,便听薛琳琅开口道,“赵王——”

    皇帝收回了手指,饶有兴致的说道,“你竟认得,一个出身草莽的贼寇将领,竟然认得朕的儿子。”

    “我出身——燕山卫。”薛琳琅手中长戟一挥,横在皇帝颈前,“沈肃是我义父,肖宁可是我义母,沈殷,沈召是我义兄,沈柔是我未婚妻子,沈家上下一百三十六口,俱是我的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