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丫头,确实被宠得无法无天了。
刘俊山把他们领进大厅,叮嘱刘萌好好招待墨行,自己则去忙碌了。
大厅内人声鼎沸,每个人都衣着华丽,金光闪闪,佩戴领带,相互攀谈着。
"告诉你,这些家伙个个非富即贵,如果他们每人给我点钱,别说法拉利,劳斯莱斯我都买得起。"刘萌低声说。
刘萌给墨行倒了杯酒,说:"尝尝,七八年的红酒,可珍贵了。"
墨行感谢后,只是微笑,没有说话。
"萌萌,你也来了啊。"
这时,一个二十多岁的男子走来,手中拿着酒杯,身着礼服,显得高贵而气派。
刘萌见到这位男士,眼睛一翻,尴尬地笑了笑,轻轻点头,然后咬牙切齿地悄声对墨行说:“那个烦人精来了。”
“萌萌,怎么不理人呢?”男子朝刘萌笑问。
“谭少爷好,谭少爷再见。”刘萌依旧调皮地回应。
“你看你,我们这么熟了,叫我阿鑫或鑫哥就好,老是谭少爷谭少爷的,太见外了。”谭鑫说。
刘萌歪着头:“没看见我在陪朋友吗,没空理你。”
谭鑫这才假装发现墨行,他打量了墨行一会儿,全场像墨行这样打扮的,简直可以用乞丐来形容。
破旧的西装就算了,脚上的皮鞋几乎皱得不成样子。
“他是谁?”谭鑫问。
刘萌立刻挽起墨行的手臂:“我男朋友!”
谭鑫一听,眼神立刻变得阴沉。他迷恋刘萌已经半年了,但刘萌对这种典型的富二代并不感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