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时常一个人独自在校园操场上,孤独行走。他漫无目的走在,灰渣铺满的操场地上。
无论是早晨,中午,还是傍晚时分,傻傻的走着,脚上穿的回力牌运动鞋,还是二姐买的,已经分不清白色还是黑色,被煤灰染黑了。
偶尔,路过三三两两的同学,不认识,或许是高一级的,或者是初中部招的,陌生的,有时候他觉得自己对自己也是陌生的。
直到某一天,天空飘起了雪花。他才知道冬天已经来了,来的是那么的突然,那么的苍劲有力。啊,他穿着单薄的衣服,不足以支撑着寒冷的天气。
他不得不重新考虑去处,是回宿舍呢,还是另找他处?宿舍里舍友们谈天说地,似乎与他毫无瓜葛,而且他觉得自卑,或者说同宿舍的舍友们觉得与他们,与他们不是一个圈子里的,宿舍里唯独他是农村来的,其他的四位舍友是城市里来的。
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与舍友没有共同的语言,没有共同的话题。
偶然的一次机会,他来到图书馆。
图书馆位于办公楼的一侧,各种书籍,包括财经类的,文学类的,还有各种杂志刊物……图书馆里只是借书还书。偶然听见其他同学说阅览室看书,挺安静的。
阅览室位于电教室二楼,他办理一张阅览证。
从此他迷恋上小说,散文,还有十月等杂志,把所有的烦恼和内心的孤独,融入其中,读书似乎忘记了烦恼,忘记了痛苦。至少在某一个时间段内,不再痛苦。
每天空闲时间,他总是在阅览室里。
偌大的阅览室里,有图书与他作伴。阅览室里阅读图书的同学不是很多,他每次去总是离窗口很近的地方。
《平凡的世界》这本小说,从此与他结了缘。可以这么说,学校里的时光至少他读了五遍。主人公孙少安说过,尽管生活苦难,但是黄河水总有一天会变清澈的。孙少平对待生活的态度,笑着活下去。
尤其是在亚洲,欧洲,非洲馍馍中,他每次最后一个拿起那不体面的两个非洲馍馍,而且冰碴子掉进碗里的一刹那,仿佛自己就是他,泪眼也滴落在碗里,吃进去,把苦难,和不体面的东西吞进去。
是的,他每次也是最后一个打饭,菜也分三种,肉类,蔬菜与肉混合在一起,还有土豆丝。每次他走进去餐厅,眼珠子左右转着,看看周围还有没有其他同学,迅速的跑到窗口,打饭,吃饭,几乎是一气呵成的。
他时常想着,自己最起码在校园里,舒服轻松的。想想自己是如何离开那山沟沟,老爸,老妈的田地里干活的身影浮现眼前,还有煤气罐私人厂里,顺风不分黑夜与白天的打工。
自己有何理由这样呢?于是他用力的朝着自己脸上扇一巴掌,舒服多了。
邂逅图书馆馆长赵老师后,他有一个独立的去处。那是学校举办一次文学活动,写的散文诗获得本次赛事一等奖,认识赵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