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施红南堂>科幻灵异>我为祖国做状元[快穿] > 指尖精灵1 舔狗钢琴美少女……
    项默的身世组成有些复杂,经历也挺奇异的。

    她父亲是一个才华横溢不疯魔不成活,心里眼里只有钢琴,没有生活能力的心思单纯又疯狂的艺术家。她母亲是个深受爱情影响,满脑子浪漫情结,整天只会伤春悲秋,同样没什么生活能力的,气质卓绝风情绰约的大美人。地地道道的才子与佳人的组合。

    还是青梅竹马,门当户对。两家家长都在音乐学院的老师。对他们都很了解,长大后顺利的恋爱、结婚。和和美美,一切都很顺利。

    婚后没多久,他们也跟当时国内的好多艺术家一样,觉得国内的艺术氛围不浓,前途不明朗,死活非得要出国深造。花光了两家所有的积蓄把他们送出国。以为是大好前途,光明未来。到了才感受到资本主义的水深火热。

    两个没有生活能力的人,租住在几平米的地下室里,找不到工作,书都读不起,生活没着没落儿,还有了孩子。

    迫不得已之下,项爸总算还知道担起男人的责任,放下钢琴,去饭馆刷盘子挣钱养家。项妈根本受不了她深爱的才子沾染一身烟火气的落魄样子,那双特别漂亮的弹钢琴的手,不应该去干任何世俗的工作。一天到晚的在家里望风流泪,抱着刚出生的项默感慨命运的不公平。

    终于,在项默半岁的时候,项爸在大学里找了一份助教的工作,生活虽苦,总算是本专业。但这个苦,两个人都受不了了。爱情什么的,在面包面前一文不值,默契的离了婚。

    项妈在半个月之后就在艺术展上认识了一位土大款,就是项默现在的后爸周总,迅速的领了证,随新丈夫回国定居。

    项爸一个人带着孩子,又过了半年,遇到了一位开画廊的华人女老板苏红,苏红非常欣赏他的琴艺,正好赶上国内的有钱人钱挣够了开始想要洗白自己的发家史装文化人儿的那么个热潮。她很会做生意,眼光也好,选中了项爸,一手把他打造成了蜚声国际的钢琴大师。还被国外最好的音乐学院聘为教授,每年全球巡演的收入就不下一亿欧。名利双收之后,多年的合作伙伴结成夫妻,苏红成了项默的后妈。

    项默这孩子呢,从小就非常有音乐天赋,没会说话呢,就能在钢琴上弹出简单的曲调。再长大点儿,父母离婚,她跟着项爸生活,爸是亲爸,就是不太靠谱,把他自己和孩子养得跟要饭的差不多。是苏红认识他之后,一是看孩子可怜,再一个也是想笼络他,就帮着带孩子。直到他成名挣钱之后,才交给保姆照看,但是每次需要找家长的时候,还是苏红出面。当爹的除了指导弹琴的时候在,都没啥存在感,你要说他不爱孩子吧,也不是,他挣的每一分钱,都直接打到项默名下的卡里,平时自己的生活费还靠苏红养着呢。他就是纯粹的艺术家的脑子,容不下别的。所以,后来俩人不知道为啥领证结婚了,但项默没什么感觉,从小到大的生活就没变化。苏红也一直没有孩子,两口子就项默一个,苏红对她也好。

    亲妈嫁了土大款之后,项默也没有被忽略。但重视和喜爱都不是来自亲妈,而是后爸。亲妈是给自己吃不了苦找了个背锅侠,就是亲闺女,觉得她不能与深爱的初恋浪漫的生活在一起,被迫屈从于现实都是项默害的。所以她只想当项默不存在,不想面对项默,每次见到项默都觉得是在提醒她,她为了面包放弃了爱情。

    但是周总喜欢项默呀,爱得什么似的,每年都得把项默接回国内待上一两个月,要星星不给月亮。就冲着闺女能得丈夫的喜爱,项妈心里再不愿意,背后再不给闺女好脸色,表面都得装成爱女如命。

    周总这人很有意思,他是在改革开放的浪潮当中,最早抓住机会实现了阶层飞越的那一批人。小时候家里穷得房盖都漏风,小学没毕业就在街上瞎混。除了一张好脸,要啥没啥。二十岁不到就结了婚,前妻谷美娟也是个神人,别看名字里带个美字,本人是真跟美没有半点关系,长得五大三粗做衣裳都比别人多费二尺布,她这样儿的,在那个年代,婚姻市场上没有什么优势,偏她还是个颜狗,就看上周总了。周总图人家有家底,结婚就能跟着做小买卖,谷美娟是为了争口气,让看不起她的人看看,她能不能找个长得好的。也没什么感情不感情的,就结婚了。婚后一处,两口子的脾气都一样儿,一个比一个精,一个比一个粗糙。很快就有了儿子周风眠,两口子上学加起来没有五年,给儿子起名非得装文化人儿,别的名人知道的少,就从李白的诗里面选,相中了《赠宣城宇文太守兼呈崔侍御》里面那句,时游敬亭上,闲听松风眠,就给儿子起名叫风眠。

    生意越做越大之后,周总觉得北方发展小,要往南方开拓市场,扩大生意版图,谷总死活不走,就要守着北方某二线省会城市的老家。最后谁也劝不动谁,就离婚各过各的了,儿子跟妈。离婚是离婚,但人两口子感情反而从没什么感情的夫妻成了胆肝相照的亲密合作伙伴了。是那种能把身家交托给对方的绝对信任。

    周总南下之后,确实发展得好,挣下了很多钱。等到了新世纪,钱挣够多了,他就跟那些土大款一样儿,老想洗掉身上的土味儿,迷之追求艺术品和古董收藏,冒充有文化。认识项妈就是跟一个二道贩子艺术买手出国去买画认识的。项妈多有气质啊,又是顶尖的大美女,一身的艺术范儿算是搔到了周总的痒处,一听单身,一个为钱,一个为人,两人一拍既合就走到一起了。婚后,项妈跟周总供在家里的名贵瓷器并没有什么区别,就是用来充门面的艺术品。

    至于喜欢项默,一是项默长得洋娃娃似的,招人喜欢。再一个,他就是喜欢好看又文静小姑娘,当年两口子就一心想要个小闺女,结果生出个周风眠。周风眠呢,长的随爹,人模狗样儿的,脾气随了妈,就是个混球儿。上学开始,一星期上五天学,能找六回家长的那么个玩意儿。周总是让亲儿子折磨得对儿子这种生物产生恐惧了。娶了项妈之后,就想生个项妈那种气质的女儿来宠。

    结果他就没那个命,连生仨儿子,他自己就任命了。只能把一腔爱闺女的心都投到项默的身上。项妈早年还以为自己连着生了仨儿子,是周家的大功臣了呢!到头来发现,最被嫌弃的地方就是没能生个闺女出来。

    连谷总,都对项默喜爱有加。按说她们这个关系,彼此能见到都挺神奇的。但谷总多牛啊,离婚了还能当周家半个家的人物,儿子到亲爸家过了个暑假,回去说亲爸家里来了个特别好看的小妹妹,人家就上门了,大包小包好吃好喝的送。一见项默就喜欢得什么似的,项妈也知道自己不是谷总的对手,可着劲儿的巴结人家,谷总说领项默回家住几天,她连半句都没留,欢天喜地给孩子送出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