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时候,挺羡慕那些拥有多重人格的人的人生,每个人的人生理论而言只有一种,可是她们这个特殊的群体,可以享受完全不同的人生。
有多重人格的人,大概是心里积聚了太多的不能释放的情绪和压力,一直深深地埋在心里,不让人触碰,直到,有一个人突然出现,有一种契机突然出现,才想找到一个发泄的出口吧……
洛逸放弃自己的脑洞风暴,安慰自己,没关系,以后遇到的机会也不多,就当是人生的一次探险经历了!
路漫漫送走了孩子,就开始去找云锦。
云锦变成靳初后,她最爱去的地方就是酒吧,会所,夜店!
这个时间点,靳初大概就在这个城市的某一个夜店。
路漫漫翻了翻衣柜,自己也没有去过酒吧,就这样去大概会被轰出来。
路漫漫模仿着靳初的妆容给自己来了一个同款,选了一天黑色的修身小短裙,还穿上了平时不怎么穿的小高跟。看起来清纯可爱之中带着些说不清道不明,让人欲罢不能的极致诱惑。
路漫漫刚刚收拾好出去,就碰到了回来的修先生,路漫漫赶紧闪身躲进屋里。
修远兮看到她了,她躲着自己,自己也配合路漫漫,假装没看到。
路漫漫听到修先生进屋关门的声音后,才偷偷从门后跑出来,提着高跟鞋,一路小跑,赶紧按住电梯下楼。
路漫漫打车去了A市最奢靡的夜店,靳初的性格,大概不会错过这种地方。
路漫漫下车,站在夜店门口,深吸了一口气,“路漫漫,既然来了,里面就是你的主场,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别怂!”
路漫漫抬头挺胸,迈着自信从容的步子进去了。
路漫漫听着里面震耳欲聋,嗨到爆的音乐,不舒服的揉了揉耳朵。
路漫漫刚坐下没多久,就被不远处一个男人盯上了,男人拍了一张照片,发送出去!还附带了一个定位:你的小白兔!
修远兮的手机同时响起,他拿起手里点开,瞬间就不淡定了,驱车前往目的地。
路漫漫虽然努力装作融入夜店的样子,但是她身上总是透着放不开的感觉,显得和夜店格格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