琳琅终于如愿了。她以后外出的护卫都是沈骁了。
沈骁在宅里待满三个月后,终于如了李守田的意,正式做了护卫。
他因外形出众,又认识一些常用的字,便被安排当了陆家的门面,直接于门口值守,遇到书信由他辨认后转交也方便的多。
沈骁作为护卫,不事生产,主要是保家护院。除了根据安排当值外,也要定期跟着其他护卫一起训练习武,若遇到小姐巡店,也要陪着。
护卫的衣服b粗使面料要讲究些,穿到沈骁身上更衬他愈发英俊。
琳琅第一次看到沈骁穿着护卫服,一身玄衣出现在自己面前时,没想到有人能把陆宅的护卫服穿的如此好看。
但她不好意思夸出口,心里倒诚实的把自己以前的排序调换了。
如今沈骁是自己见过的男人里最好看的,兄长排第二。
沈骁当上护卫的时候,已经能认识大多数字了。但因写的机会不多,平常练字的时间也少,书写起来依旧有些吃力。
琳琅知道沈骁能认完这么多字已是不易,练字也是需要不断的积累,后面便将自己巡店的本子给他,由他帮自己记录。
再到后面,沈骁认识完了所有的常用字,书写也变得非常熟练。陪在琳琅身边也有三个月了。
琳琅对沈骁很满意。他外形好,做事也有分寸,不会仗着小姐的偏Ai没有规矩。他永远都是循规蹈矩的跟在自己身后,除非琳琅要求,才会上前与她交谈。琳琅觉得他一个很好的家仆,心里也当他是一位很不错的朋友。
如今又进入了四月。天气晴朗,四野清明,暖意之间偶尔还夹杂着一丝丝的凉意,不热也不冷。
琳琅喜欢这样的季节,出门也更勤快了些。哪怕不是巡店,也会时不时的出去转转。
今日是四月的集市之日,又叫锦市。整个鹿城服装铺子的生意都b平日好了不少,绫罗绸缎,锦绣衣裳x1引无数少nV妇人,集市上的人群也是络绎不绝。
琳琅在集市上随意的闲逛,虽路上人群熙攘,不免有偷盗之事。但因沈骁跟在身后,也不着自己C心了。
她逛了一会,也被人群挤得有些烦躁,便打算找个清净地先歇着,晚点再看看。
琳琅冲沈骁指了指眼前的茶楼,便准备进去歇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