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人对盗童鬼的称呼来源于上古部落时期,那时候部落聚族而居,以渔猎和采集为生,大多依山而居,部族里的孩子一旦跑出去就很容易遇到危险,为了防止孩子偷偷跑出去,部族人就编出了盗童鬼的故事。
故事流传至今,虚构的盗童鬼已经成了拐子的代称,拐卖孩童的案件屡禁不止,又因为姬岂一朝对这类案子打击力度不算大,官员也极少会追根究底,许多人家丢了孩子,大多倾向于伤心一阵,然后再生几个,甚至有的村落人比较少,盗童鬼每年都去光顾。
五年前曾有一个案子,一户人家七年连生六子,除了一个脸上带着丑陋胎记的小女儿不曾被偷之外,剩下的孩子都被盗童鬼掠去,最后一回因为母亲死死抱着儿子不撒手,索性就被那伙盗童鬼杀死了一家四口,掠了孩子扬长而去。
姬岂下令追查,还派遣军队各村巡逻,但也只让盗童鬼安分了一段时间,除了抓住几伙零散贩卖孩童的人伢,没有太多收获。
之所以说是零散贩卖的人伢,是因为还有大批进货,大批贩卖的人伢,据那个被剥了一条腿的人伢交代,他在人伢之中算是资格比较老的了,只要再有三五年时间,他就能够从盗童鬼那里大批量进货,拥有几条稳定的贩卖渠道了。
如果不是受刑太过,这惯犯人伢原本是想,像之前两次那样熬了刑,等出去之后再操持生意,毕竟这一行实在暴利,他距离混出头也就几步路。
白起认真整理了一下人伢的口供,出于对罪犯的天然不信任,他又上了点刑,发觉这人伢说的应该是实话,于是难得给出了一个承诺,只要人伢好好配合,他可以上报天子,落个轻点的刑罚。
人伢松了一口气,他这么配合交代,主要也是担心自己熬不过去,死在牢里,有了这句承诺,这条命也算是保住了。
然而白起和姬越所理解的轻刑,是除去五马分尸之外的刑罚,包括但不限于腰斩,斩首,绞杀等。
白起觉得这种重大立功情节值得鼓励,给个全尸意思意思很够意思了。
按照时下的观念来说,这是典型的法家思想,法家主张重刑,以刑止刑,以杀止杀,刑法越严,罪案越少,这也是姬越的想法。
顺着惯犯人伢这条线,白起敏锐地察觉到了这背后的水有些深,又或者说他即将挖出的是一条完整的生产链,好吧,这其实根本不用动脑子,盗童鬼每年掠夺大量人口,从人伢这里得到的信息却是,零散贩卖的人伢数目虽然多,但贩卖出去的都是被筛选下来的,或是相貌不佳,或是呆呆傻傻,这样的孩童才会被他们收购,再零散贩卖出去,那么剩下的孩子去了哪里?
白起马上将口供一式三份留档,让医者替惯犯人伢处理了一下伤势,带着一份口供和他自己整理出来的这些天的审讯记录入宫求见姬越。
姬越正在练剑。
她练的剑和旁人有所不同,基本上没有太多杀招,都是以防守为要,拖延时间的,一旦遇险,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不受伤害。
白起候了一会儿,目光就忍不住落在了天子的脚上。
说实话,来到这里已经很久了,白起还是第一次注意到姬越的脚,人人都知道天子有疾,但都讳莫如深,白起听闻过,但见到姬越时就想不起来了,他见过很多伤到腿脚的士卒,本该对这个很敏感,但他还是第一次真正反应过来,天子的脚是有问题的。
一个人能做到把残疾完全掩盖,需要花费多大的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