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逢秋蹲在街边,捧着手机笑呵呵的,情人节街上人比平常多三倍,她家住在居民区,穿过三条街便是附近的商圈。
街边无论是服装店、餐馆,还是花店,都为情人节做了准备,赵逢秋一抬头,看见花店橱窗里的玫瑰花。
红色粉色黄色的玫瑰花,一束束,一捧捧,安静地待在橱窗里,就像等待爱情的少女。
赵逢秋看着它们,脑子里忽然冒出一个念头:七夕情人节需要有仪式感。
坦白讲,她并不是一个多固守仪式感的人。虽然这三个字一直挂在口头上,但时常也因为没有原则而被丢弃。
可是那一天不一样,她有一个喜欢的人,她需要一种仪式感来纪念这一天。
等到许多年以后,再回忆起来,也是很好的。
其实人并不一定能固守许多年,那时候赵逢秋还不明白这道理。化用鲁迅先生的话,生活其实字里行间都写满了妥协和无能为力。
在许多年之后,重新遇见浅浅,即便当年多么奉为宝贝,把他为数不多的语音听了不知道多少遍,但在七年两千五百个日日夜夜的磋磨之后,仍旧变得面目模糊。
所谓的纪念,其实也只剩下一个明确的框架:我送了他玫瑰花,我们聊了天,七夕很高兴。
这其中的血肉情绪,其实无法填补复原。
这是大多数人的人生,在很多年以后,想起自己曾经有过一个很喜欢的人,记得那种很喜欢的心情,你以为你会一直记得出门的时候你先迈左脚还是右脚,你那□□服上绣什么花,但随着时间过去,一年,两年……直到十年,二十年之后,那些细节总归会面目模糊。
反正在七年之后,赵逢秋已经忘了那天她推开花店的门时,漂亮的店员姐姐和她说的第一句话。
是“你好,需要点什么?”,还是“你好,请随便看看。”,或者是“要买花吗?”,闭上眼,也想不起来了。
黄色玫瑰固然明丽,但赵逢秋兜里统共就剩二十块,只买得起一支红色玫瑰。
玫瑰花,就是她的仪式感。
她拍下那支玫瑰,刻意凹造型,露出两根纤细手指,背景是灰色地砖,旁边还落了一个肯德基的包装袋。好在镜头对焦重点,虚焦周边无关紧要,那是一张令人满意的照片。
哪怕是之后七年,也再没有一张照片超越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