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手用的比较多,要写字要握剑,季远溪选择把储物戒指戴在左手上。
之前的储物戒指小巧无比,他一直是戴在小拇指上的,当下有了新的,加上他不太喜欢在身上戴太多饰品,就把小拇指上的戒指取了下来,放进顾厌给的新的储物戒指里。
在火堆旁,季远溪凝视这枚银色戒指思忖许久。
大小根本不合适小拇指,无名指的含义又是已婚。他方才已被纪慎误会过一次,为了避免以后发生其他不必要的误会,他无论如何都不会把戒指戴在无名指上。
毕竟人言可畏,他亲身体验过一回。
一边想一边拿着戒指在手指上一根根□□,季远溪最终发现,中指是最为合适的,不会紧到勒住,也不至于松到掉出来。
在脑中搜寻一圈,似乎戒指戴中指没有什么特殊含义,季远溪当即决定这枚戒指永久的温馨小窝就是他的中指了。
纪慎见状凑了过来,好奇地问:“季兄弟,你果然还是有……有准道侣的啊?”
季远溪一头雾水不明所以地看着他:“没有啊,我单身?为什么这么问?”
“嘿嘿。”纪慎神秘一笑,“还能有什么原因,好奇加八卦呗。”
季远溪反问道:“那你知道我是单身了,你呢?你有道侣么?”
“我也没有。”纪慎沮丧道,“我一介散修,无宗无派,根本就没什么认识人的途径,没有找到合适的人不是很正常么。”
季远溪道:“自己修炼多困难,你可以找个宗门加入。”
“算啦。”纪慎衔了根草叼在嘴上,做出无所谓的表情道:“我是灾星,大多数人都避之不及的。我以前也试着参加一些宗门的收徒大典,去报名的时候登记的长老看见我这一头银发,什么都不说就一脸嫌弃地把我赶走了,每次都是这样,后来我就不去自找不愉快了。”
季远溪想起这桩。
银色头发的人在书里被认作行走的灾难,到哪里都不受欢迎,一大部分银发的人最终下场要么是被杀要么就是郁郁而终,像纪慎这样看的开性格开朗的人,实属少见。
顾厌在两人视线触及不到之处,把手上戒指也换到了中指上,道:“你可以想办法遮掩这发色。”
“想过啊。”纪慎漫不经心地说,“但总有露馅被看出来的时候,后果是被众人狠狠打一顿然后赶走……反正都是一样被赶走,不都一样么,还白白挨顿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