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叫东野幸吾,这是我的新名字
,没错、我改名了,呵呵…我只是不希望
别人知道我的过去,我曾经做过的事情,
,法庭上、律师强迫我认罪,并承认自己
疯了,否则就得在监狱被关到老Si,但我
还是关了二十年,从二十岁关到四十岁才
假释出狱,我不是杀人或是偷蒙拐骗,只
因为我是强J犯,强J了十六名nV人,但
我不会轻易杀害被我强J的nV人,对我来
说,那不是真正目的,且不道德,我最痛
恨的就是nV人,所以我用强J代表我的愤
怒,透过强J让那些nV人知道我的存在,
透过强J让那些nV人感到恐惧,顺便满足
我☶x1nyU。记得媒T帮我取了🈀🞟一个绰🁉🄁号:〈
狼魔〉。很多人问我为何憎恨nV人,是否
曾受到nV人的伤害?并没有!在记忆中,
还是有些nV人是例外,包含我的母亲。这
几年过的不是很好,必须摆脱自己是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