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已是春天,可是上海的夜晚,还是有些寒意。
远处,通火通明。
那里是上海最有名的“百乐门”大舞厅。
纸醉金迷,夜夜笙歌。
“大上海,真好!”
丁远森忽然没头没脑的说出了一句。
“我总去百乐门,去有名的夜总会看看。”赵胜话里有话:“过去咱那是没钱,现在跟着你丁队长了,那机会多的是。”
“老赵,想说什么就直说,咱自家兄弟别吞吞吐吐的。”
丁远森笑着从包里拿出了两千块钱,递给了赵胜:“我就不去了,你想去自己去,这些钱够了吧?”
“够了,够了。”
赵胜眉开眼笑,也不和丁远森客气,他知道这位队长向来出手大方。
而且今天这么一来,明天整个力行社上海区总部很快就会传遍,还有谁敢看不起一小队的。
跟着这位丁队长,那真正的是要扬眉吐气了。
“钱呢,我就不给你了,省得你再拿去赌。”丁远森转向了卢修国,然后把那张房契塞到了他的口袋里:
“房子我帮你拿回来了,回去和姐姐好好过日子吧。”
“丁队长,我谢谢你了,你是我的大恩人!”
卢修国“噗通”一声跪倒在了地上。
“起来,男儿膝下有黄金这句话你不知道?”丁远森沉声说道:“尤其是做咱们这行的,跪久了,就习惯了,腰就再也直不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