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自首的嫌疑人大致分为三种:
第一,犯罪的主观主动性不强,常见于过失犯罪或者激情犯罪。嫌疑人在冷静下来以后🛣,很快回📷🟢归到道德和伦理底线之内,认为自己罪孽珍重,有悔🕂过之心,唯有自首一条出路;
第二,权衡型,多见于常年被追🝬🎎🏹逃的嫌疑人,虽然逃了,过得并不好,境遇各种不如人意,家人也见不到,思前🟖🝅🈮想后觉得这不是人过的日子,与其这般,还不如坦然坐牢;
第三,与警方达成交易,这种嫌疑人往往知🃭道关于同伙的重要线索,自首加上提供线索,重大立功表现,能够换取减刑,或者——如果出现在港台剧里,就会穿起“污点证人”的马甲,甚至连牢都不用坐。
前两种显然不符合这位自首者的🝬🎎🏹心态,那么第三种呢?
难道他知道什么线索?是来交易的?
这理由太牵强。
这些念头不过电光火石之间,明辉压根没有时间细想,她和♨小白一样,急于🚦🕧去见见这位嫌疑人。
黑包公带着二组的警员去走访🞚🔮目击者勘察现场了,只留下了明辉和小白,🐅询问自首者的重担看来只能落在两个新人身上了。
嫌疑人看起来只有20多岁,穿着一🞋件🍜🈸🍜🈸大大的黑色羽绒服。
协警安排他坐进小会议室,给🞚🔮他倒了一杯热水。
直到明辉和小白进屋,协🖪警才收回探究的目光,退了出去。
“姓名。”明辉开口道。
“卢春杰。”
答话时,卢春杰的眼睛向门口瞟🝬🎎🏹了🆑一下,注意到明辉发现了他的小动作,又收回了目光。
明辉又道:“参与枪击事件了?”
“嗯,开枪的就是我。”
“为什么对两名刑警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