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施红南堂>玄幻奇幻>联合国宪章第53、77和107条 > 二十六章 、新的姿态
    红尘世间,试问“谁可独尊”?

    有人说是天上的“神”。

    盖因“神”的地位远⚛💅🏜在“人”之上,一直睥睨茫茫众生,受🔼千人拜万人敬,地位尊崇无比。

    亦有人认为是地狱的“魔”。

    缘于“魔🏚🚪”的存在由来已久,天上🚏💚的“神”却一直无法将“魔”彻底消灭,千秋万世下来,魔🄌🟚🝩道依然横行!

    故而,“魔”的本事可📬🝺🐑能比“神”更强更大,更有可能“🏬🝈独尊”于天地之间!

    然而,人们的想法全都错了!

    若“神”及“魔”代表“正邪”两方力量,那么这个世上,便该还有一种力量,可以比“神”及“魔”更🞅👯为超然,更有资格说一句“唯我独尊”!

    即使强如🏚🚪“神魔”亦⚛💅🏜要俯首称🆼🔶🅄臣,逃不出其播弄!

    那就是……“天”!

    至高无上的“天”!

    神大魔大,始终不及“天”大!

    只因“天”已包罗世间一切,不但操控🏘🚘📨着“人”的🅽🋿命运🋕🙋🈶、操控着“神魔”之命,更操控着万物秩序!

    既然这世🏚🚪上曾有人自封为🖧“神”,亦有人自号为“魔”,那🔼么,又会否有人自尊为“天”?

    有的,自尊为天的狂妄之辈🂹📩🝞不仅仅有,而🍒且💽🗖🛩还有两个!

    其中一个就是天门之中,独尊于天界之中,自以为永生不灭🔼的众神之首——帝释🋚🙺🏜天!

    而另外一个,就是刚刚偷袭古霄的这个浑身上下被血红色气劲包🍹🌽裹,就像是一个没有形体的恶魔的狂妄之辈。

    他的名字便叫做——无道狂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