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苏里州,堪萨斯城。

    1950年12月1日。

    午夜12点。

    林文森静静的站在公路旁。

    他来到这🙰🍾个时代已经15年,拥有⚴🕪🌜重活一世的经验,知晓这个时代还没有的发明,学习成绩次次全校第一。

    知识,经验,智商,他全都不缺。

    可是,他🙰🍾现在依然住在贫民窟,不仅母亲🞾重病没钱医,就连每天想吃饱都是件不🝥🍐容易的事。

    因为,他不是白人。

    不能进商场,不能去银🌯行,不能去餐厅,甚至,连上街都是件非常非常危险的事情。

    因为他是黄种人。

    远处传来了粗犷的发动机声,那是一辆蓝色保时捷在空荡荡的马路上飙车,驾车的白人青年在经过林文森身前时🐰🃝,向他竖起了中指,又将手伸进了副驾驶的金发美女怀中。

    五秒后,一阵急刹,刺耳的急刹声。

    保时捷冲出公路🈏♁🅚,连滚带翻,从路坡滚到地面,又从地面滚到水沟,最终,车子翻倒在地。

    汽油滴落满地,车内两人浑身是血,陷入昏🋙迷。

    林文森等待了几分钟,然后慢慢走到车前,观察着俩人的🞉伤口。🍐🇐

    副驾驶上的女子脖子一道深深的伤口,大量血水涌出,🖏👨🋔已经只见出气不见进气,主驾驶位上的白人🕤🋣青年脖子扭曲歪斜,几块大玻璃插进了他的胸口。

    白人青年缓缓睁开了双眼,看🌁到车⚴🕪🌜外的林文森,虚弱的喊道:“🍐🇐救,救我”

    林🊼文森静静的看着白人🌯青年,向他竖起了🞾中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