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强,可以被视为好球员。
用一🗤🝧🍠对一能力吸引包夹,破坏对方防守阵型,可以被视为球星。
用一对一能力吸引包夹,并能合理分球📳的球星,可以被视🙲🎓为核心。
……
冯筝在奔跑。
篮球场长8米,宽15米,在40分钟时间里始终有10名球员追逐唯一1🀚☿枚篮球,假设每队正好能够拥有球权一半的时间0分钟,某一🚈名球员从开局到终哨都留在场上,将0分钟再除以球队上场人数5,那么这名球员控球的时间大概💡📘🛉是4分钟。
冯筝变向,在右侧底角三分线附近绕过郭无🅀🃟🙆忧。
所以我们打一整场摸到篮球的时间或许不过4分⛛钟而已,再刨🞼去投篮、传球等球在无人掌控状态下的飞行时间,或者除掉出界、捡球、死球等状态下的无用时间,当然还有些情况,比如你没有得到队友的认可,始终你听到的不过是“去抢篮板”、“别挡路”、“过来给我挡人”此类消极的混账话,那么只好恭喜了,因为你摸到球的时间还要远远于4分钟,这个结果是否跟你印象中的持球时间有所出入呢?
冯筝加速,冲♈🆗刺到篮🜫下躲过舒不知,再绕过曹飞。
原来一场比赛篮球呆在我们手🎑里的时间不过寥寥,那么问题来了,你还会为了屈指可数的机会奔跑整个40分钟么?
冯筝反跑,在另一侧底角绕过洛秋夜,瞄着45度三分线冲去🞼。
每个人的答案应该都不尽相同吧,就像时候某个特别的时刻我们有感而生的某种情绪,从那之后便成了我们的梦想一样,多少人会为其奋斗拼搏终生,又有多少人任其消散凋零无奈放手呢?到底是坚持的痛苦更痛苦,还是放弃的⚮痛苦更痛苦?
冯筝接到邹孝莘从中路分来的传球。
无论在成长路上我们放弃了多少,至少📳我们成长的目标不仅仅是老去,就像冯筝认为他打篮球的最终目的就要去争取胜利,哪怕🁿对手强大无比,哪怕连摸一下球都要跑上几十米,只要能赢,哪怕……
连一秒钟的时间都不到,冯筝迅速将球传给已经抢占🌁低位了的洛秋夜。
哪怕将全力拼到的触球机会拱手让出。
69:7,聚♈🆗友落后四分,洛秋夜获得低位单打机会,而他的对手正是此前令他🏄🗠无比难受⛑🙮🍰的谢琦。
在第四节前三次进攻里,谢琦的出色防守令洛秋夜一无所获,他是死党团,甚至全升级赛中防低🙦位最好的外线球员之一,而最令对手头疼的不仅仅是谢琦,死党团其他队员随时都可以为谢琦提供支援,尤其是内线舒不知和外线何涛(试想邓肯和基德同队将☿🅎🅛营造出怎样的防守氛围,感慨下当年呆呆有机会东游联手基德,但最终还是选择终老马刺,铸就马刺0余年从未缺席季后赛的辉煌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