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第一次遇到那个男人,是在🂤🐭意大利的一家小酒馆里。
她讨厌留长发的男人,尤其是那些自诩艺术家满口花言巧语的长发男人,她会拒绝他们给她点的酒,并🗅🙎把空酒杯倒扣在桌面上。
当地约定俗成的酒馆文化,代表她对他们没⚝💔意思。🅨
但这个男人不同,他有一头银色的长发,比她耀眼的金🈔♦发要浅一点。从见到他的🎝💅🏜第一眼起,她的目光就移不开了。
她想,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一见钟情,或者说,见色起意。
这很正常,她坦然地🕜想,人都是视觉动物,这个男人无论从哪一方面来看都是🔾🆍极品。
他立体😿🖣的五官,深邃的眼眸,藏在黑色风衣下的肌🅨肉,无一不吸引着她,甚至包括他风衣沾染的七星烟味。
烟草、烈酒和枪。
混合在一起,就像她死在意大利黑手党战争中的父亲,父亲给她留下的记忆不多,她依稀记得父亲身上的气息就是这样🀳。
但他没😿🖣让她想起自己的父亲,反而让她想起了父亲所隶属的那个组🈞织里的二把手。
那也是一个银色长发的男人,凌厉的眉眼,过于锋利的美,不过他们还是有所不同,至少眼前这个男人要沉默寡言得多,不像😧二把手的大嗓门,在父亲的葬💴礼上,吵得她耳朵疼。
因为想起了一些不愉悦的过往🂤🐭,她食指扣圈,烦躁地敲🈔♦了两下桌面,酒保闻声走来。
她向酒😿🖣保点了一杯琴酒,给那个神色冷🔃♠淡的男人。
“来杯Gin.”
上帝保证,她只是随口说了一种酒,没想到会那么巧。
后来她觉得,这大概是琴酒在接到酒的时候愿意抬🅨眸赏她一个眼神的原因。
当时的她没🞭🗔想那么多,单纯🕼🎻🖒为搭讪到了他而感到高兴。
接下来的事十分顺理成章。